(6)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还须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7)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公办在职教师须提供原单位的岗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岗位简章要求和招聘有关规定,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学校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四、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的内容、方式、结果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测评时间初定为2020年2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测评、测试:
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综合测评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的即为测评测试成绩达标。测评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我局人才中心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测评测试人员可在测评测试后的第三周内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五、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测评和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达标基础上,以面试试教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面试试教时间为2020年2月—3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为2020年4月—5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八、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电话:59622127、59612243监督电话:59611872
附件2:2020年度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xls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