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玉林市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作下列说明:
(一)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津补帖和绩效由人社部门按同单位在编同类同岗位人员标准核定,享受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待遇;
(四)社会保险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执行;
(五)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被批准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其费用属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组)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6995、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0年北流市使用事业编制“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北流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3.北流市2020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