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招聘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已于8月15日公布,鞍山地区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8月30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毕业年限、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审查单位和部门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等进行核验(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8月30-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资格审查地点:鞍山市教育局六楼(鞍山市教育信息中心会议室)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准考证。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2年8月31日前向鞍山市教育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鞍山市教育局:0412-2698075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