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2]72号)精神,我省决定实施201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辽宁省“特岗计划”共招聘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1702人。各县(市)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六)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三、信息公布
2012年7月27日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www.lnen.cn)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上发布考试公告、招聘岗位需求信息及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报考沈阳市“特岗计划”的考生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3.按照招聘学科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志愿。
4.现场领取准考证及缴费。考生于8月11日至13日到报考单位所在市教育局(报考绥中县招聘单位的到绥中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在网上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在笔试后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6.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科目、范围及内容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查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各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考试时间、地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七、公示与聘用
1.各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特岗计划”的招聘工作。录取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单位(学校),依此类推。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报省教育厅、人社厅。
2.省教育厅将各市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七天,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八、纪律与监督
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招聘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4-26901919
监督举报电话:26901883
附件: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