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现场答辩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县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往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考察
县教育局根据岗位需求,按考核结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县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备案
1.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纳入拟聘范围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在靖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靖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教育局报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优惠政策
签订聘用合同后:公费师范生给予每人20万元安置费、提供公租房一套;教育类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置费;教育类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5万元安置费;其他毕业生每人给予1万元安置费。
四、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公开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录白银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需求及条件并下载相关表格。
咨询电话:
甘肃省靖远县教育局人事股:0943-6130661
监督电话:
甘肃省靖远县教育局监察股:0943-6130435
附件:1.白银市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xls
靖远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