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应聘考生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递补一次,并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进入专业测试环节,须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八、专业测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全部参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
1.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辅导员岗位:采用主题班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辅导员应具备的综合素养与职业能力。
3.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专业测试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其它岗位考生专业测试用汉语言作答。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1.教师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备课40分钟后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辅导员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准备40分钟后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
3.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相关要求。如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体检,有正当理由的应聘考生写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适当延期。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上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考生实行试用期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均不做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0470—22833370470—22833300470—2283010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为强化应聘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应聘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470—22830140470—2283396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主楼81A室
(六)本实施方案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