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2012年“特岗”计划日程安排,现将2012年盘锦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拟入围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取笔试准考证处)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近期免冠蓝底同版小二寸照片1张。
具体时间:
8月24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8月25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相关事宜(盘锦教育信息网)
8月2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并于当日在盘锦教育信息网公布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
2、相关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即: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5、公示录用
*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且复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 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志愿。录取时,按照招聘学科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单位(学校),依此类推。
*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考试面试拟入围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