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考生须提供《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予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政审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个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5.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
四、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情况说明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六、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67819116,监督电话:67815124。
附件1.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岗位需求表.docx
2.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屯昌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2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