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在南岗区教育局张贴公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89号。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两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岗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方法。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7分钟。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南岗区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南岗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南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南岗区政府网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岗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南岗区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573508。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南岗区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南岗区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 校任教招聘计划表》.xls
2.《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doc
4.《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政策加分考生进行现场审核的通知》.docx
5.《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6.《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招聘政策加分审批表》.xls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