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各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两个考点的报名总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设考点,时间定于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地点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和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指定教室。两个考点均采用同一套试卷。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两个考点笔试成绩汇总排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模拟上课和专家提问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在嘉兴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驻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80678。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