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闭卷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朝阳县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形式、分值: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无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无录用资格。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相应招聘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考察合格人员由朝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是否健全)。
六、岗位选择
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八、备案、签约
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朝阳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履行备案手续。同时组织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所在单位到朝阳县教育局、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现行政策执行。聘任人员到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咨询电话:0421-8997083
朝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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