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教育局面试
学校推荐局面试人员,凭学校签有“同意推荐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12月29日,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并预签约。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12月30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录用人员于2020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德清县教师招聘岗位。
2.招聘学校和牵头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均以2019年12月23日户籍为准。
4.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12月23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019届、2020届的研究生和“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6.自主择优招聘录用人员,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7.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8063783、8367916。
五、招聘学校联系电话
德高:陆老师13867265362、江老师13757230905
德清一中:姜老师13957269782、周老师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13867262586、徐老师18757210210
德清五中:董老师13735116066、高老师13867249675
职业中专:周老师13867268351、余老师13567296576
德清二中:庄老师13867269183、田老师13587922969
春晖小学:汤老师13867260437
第一实验幼教集团:余老师13967268231
1.2020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20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专业对照表
3.2020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4.2020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