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湖州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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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德清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2号、《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德人大〔2014〕41号)、《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精神,现就2020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即男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或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教学明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
1.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县外在编在职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同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或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教学明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2019届、2020届的研究生和“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
⑵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⑶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初中岗位牵头学校为德清二中、小学岗位牵头学校为春晖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牵头学校为第一实验幼教集团。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宣传,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职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
(二)资格复审
县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三)学校面试
应聘人员于12月28日8:30进行学校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学校面试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其中音体美、学前教育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须按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需求数在4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局面试人员名单,若因参加学校面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而以1:1推荐的,或不推荐的,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