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招聘笔试内容包括①学科专业知识,②教育能力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生活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逻辑、语言能力,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
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第一中学和佛山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并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试教。
备注:没有接到试教或面试通知电话的,即为没有获得试教或面试资格。
(二)面试:
1.试教: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全部人员试教结束后,试教成绩当天在试教场室公布。
教师岗位招聘试教过程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等。
把试教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面试(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三)总成绩:笔试、试教、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备注:面试前被淘汰的人员不进行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第一中学和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