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递交的应聘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30日下午13:00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考生试讲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签定《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四)体检
体检由柳河县教育局和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特别是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对考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学校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原与应聘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作废。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咨询电话:柳河县教育局:0435—7213317柳河县人社局:0435—7252306
柳河县委组织部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河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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