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六、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教室查看面试成绩。全部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或海口教育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满分100)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点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公布后1天之内,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教育发布公众号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海口市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注:①我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三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②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0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九)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
微信公众号:海口教育发布
(十)本公告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1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7、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附件: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pdf
1.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