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及确认
学校根据报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接到考试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岗位,需请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对于应聘材料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关于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排序)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日
考试地点:省实验中学主校区日知楼五楼电教室
六、体检
考试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项目为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待拟聘人员
明年7月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入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待遇
被录取人员落编以后按照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确定见习期工资及相关待遇。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3664472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