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第一批:本批次招聘教师岗位不组织笔试,以半结构化面试(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形式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语文、数学、科学教师岗位半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半结构化面试+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11月28日14:00-17:00
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310B、312A、312B、402B、404A、409、410B教室。
第二批: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深度和灵活度。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11月30日11:30-13:30(开考后考生迟到超过半小时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7幢204、206、207、208、304、306教室。
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菱湖校区(衢州市讲舍街26号)。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面试合格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教师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0-2910019、3045278(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0570-3087081(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学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