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程序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尤其是专业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0个工作日内应按《公告》和考核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依据选聘岗位的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体检、公示期间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次递补,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顺序。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市人社局审批,之后办理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并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
选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咨询电话
保定市教育局:5881917
保定市第一中学:2136544
保定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保定市教育局关于为保定市第一中学选聘教师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