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以及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满后,户口须迁入遂昌县。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遂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32599
监督电话: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78-8528165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78-8528396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