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于当日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因岗位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前(以现场公告为准)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谈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若低于25个,全部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若超过25个的,将增设“面谈”环节。根据具体报名人数,分成若干组进行面谈(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分组)。评委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聘请外地专家担任。
根据面谈情况,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数在3个及以上的,为2倍),从各组中(按同等比例)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聘请外地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时间:2019年12月1日上午7:30。
2.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3.形式:模拟上课及答辩。
4.内容及要求:模拟上课的内容与应聘岗位相一致,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内容相同。模拟上课只提供教材,不提供其他任何参考资料。应聘者不得携带任何教材和参考资料(如有违反,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模拟上课及答辩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5分钟)。
5.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面试的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签约、体检、考察、录用
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直接与区教体局签订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教师事业编制的预录用协议。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在与预录取人员签订预录用协议时须收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原因未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前完成签约的,视作放弃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预录用协议签订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城教体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越城区教体信息网址:http://www.ycqedu.cn/
五、择岗
各招聘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学校。
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届时将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择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
六、其他规定
1.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上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预录用人员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预录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5.新聘用人员5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0575-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8342973、85122379;联系人:金老师、余老师。
本办法解释权归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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