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1)说课占70%;(2)才艺展示占30%。满分均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幼儿园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
本次招聘拟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原已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出示解除合同证明。
四、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2551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监察处)
嘉兴学院附属实验幼儿园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