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东辽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且经东辽县教育局确认的已辞退的代课教师,符合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该政策由东辽县教育局对加分资格、年龄放宽资格进行审核及加分分数确定。2019年12月2日早8:30至2019年12月3日下午16:30前到东辽县教育局人秘科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和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由东辽县教育局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2日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东辽大街12号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绿色通道”免笔试岗位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或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同时,考试成绩在东辽县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工作由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要确定。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致使非“绿色通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形一律不再递补。“绿色通道”岗位在公示期间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总成绩及格、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9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liao.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咨询电话栏;
2.考试及网络咨询电话:0437-5555898(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举报电话:0437-5108597;
政府类别0437-5555899(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群类别0437-5555887(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附件:
1.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