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签约。当场体检通过和约定推迟体检的预录取毕业生,可当场签约,交纳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支付宝、微信支付)。
(八)公布结果。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87/index.html)上公布。
(九)考核和资格复审。2020年暑假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20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上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六、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5万元左右;高中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7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35岁及以下的“211”、“985”、“一流建设大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安家费20万元,如果在江山购买商品房可补助40万元,并每年发放1.5万元政府人才津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计划数暂设24名,招聘计划中的学段设置、学科设置和招聘人数可根据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具体情况而作相应调整。
2.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
3.本次外出招聘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4965212、4071670。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