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全部相同,采用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档,因被聘用人员自身原因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无法调档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停办有关聘用手续。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的领导不得参与招聘全过程。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6866150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力资源处)
0515-68010713(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0500736(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