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技巧。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确定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网上签约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城区中小学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坊子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坊子门户网站(http://www.fangzi.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费用按照体检标准由医院收取。
应聘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536-7665339、0536-7519561,监督电话:0536-7661568。
本简章由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在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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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