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限45分钟。面试主要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员,学历条件仍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同时解除就业意向书。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对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02320,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网址: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