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6.笔试、考核与公示。对拟引进的本科学历毕业生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入闱分数线。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考核。笔试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7.试用。试用期按照应届毕业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为3个月,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福利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8.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9.签约后在校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学年(5学年后如有调动或解约意愿,可在学校招聘下一学年新教师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违约,每少服务一年,需缴纳离职前一年工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六、优惠政策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县委、政府《宜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20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在宜丰无商品住房的,可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或享受600元每人每月租房补贴,由引进人才自主选择。
2.购房补贴。转正定级后,在宜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20万元、全日制硕士5万元。
3.扶持激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参加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评选。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联系人:
宜丰县县委人才办:熊晓亮,联系电话:15879511810
县人社局干部股:邸晨岭,联系电话:15807958711
教体局人事股:蔡蔓华,联系电话:13879518249
宜丰中学:李平,联系电话:13970524082
宜丰二中:漆建平,联系电话:13507952901
宜丰中专:邹志能,联系电话:13879509275
宜丰县崇文中学:王安成,联系电话:13970562676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