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幼儿师范专科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说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说课成绩为依据确定递补人员。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拟引进的人才经报批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
(二)经费补贴
学校对于拟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将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给予经费补贴。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51-62520118、62529306(咨询)
0551-62520121(监督)
传真:0551—62520118
2.联系邮箱:dha100@sina.com
3.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李老师收,邮编:230013
附件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引进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引进人员报名表》.doc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