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长宁区教师招聘公告【约3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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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保证长宁教育均衡、卓越发展,长宁区教育局拟开展2020年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总量
2020年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计划招聘教师约386名。
二、招聘对象
1、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本市在职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4、满足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应届生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幼教(保健)教师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⑵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⑶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⑷文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理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相关计算机课程合格证明;
⑸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上海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如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部属师范院校及在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或所学专业系为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基础学科/专业或教育相关类学科/专业)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⑺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本市在职及社会人员
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及特殊学科、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⑵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保健)教师暂时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⑷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