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旬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旬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新聘用人员的报道、档案接收等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岗前培训,县委编办负责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上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旬邑县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待遇
1、新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成员单位和所有抽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出承诺。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公布的电话咨询。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3442226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