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相关通识内容。
4.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11月20日下午2:00开始,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11月23日(周六),地点在萧山城区,届时详见通知。
2.参加对象: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名单以通知为准。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招聘指标与参加学科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指标1名为1:5,招聘指标2-3名为1:4,招聘指标4-5名为1:3,招聘指标6名及以上为1:2。
3.面试形式:采用回答书面问题等形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学科,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五)定岗签约
1.时间、地点:11月24日(周日),地点在萧山城区,届时详见通知。
2.参加对象:根据各学科面试成绩确定,核定指标与定岗人数比例为1:1,名单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考生条件要素序列(“985”院校、“211”院校、省优、校优、奖学金层次、综合排名、学历)前者优先。
3.定岗事项: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公布的核定指标岗位中,考生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后,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
4.签约事项: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签章,经体检与考察均合格后则协议生效,以后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六)体检考察
1.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届时详见通知。
签订协议的考生入围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考察。
2.具体要求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园)实施考察。
(七)资格再审
2020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公示录用
经资格再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报到事项届时详见通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后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622107、82627195。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面向2020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招聘计划表.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