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开展。考试采用说课和面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其中部分岗位需进行相关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
总成绩为说课(占50%)加技能测试成绩(占50%)之和。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金华市教育网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0年7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聘用手续办理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
五、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单位: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469795。
六、其他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附件:
1.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计划》.xls
2.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金华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