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和现场面谈表现情况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报考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上述公式规定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21:00后次日5:00前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另,根据有关规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生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名额。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名、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③学历学位等佐证材料:未毕业人员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就业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B类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详细证明材料。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应提交证书或协议等身份佐证材料。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1)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加试)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试讲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019年11月18日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请考生准备好空白的三方协议,网签的考生自行准备网签设备。没有就业协议的,签订招聘单位提供的《拟聘用协议书》。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生应配合提交《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见附件5)等材料。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考生,一经聘用,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和办理转正手续,聘用2年内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4312,212373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招聘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对象未按时毕业和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或调动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珠海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武汉考点在编教职员招聘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
2.珠海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武汉考点在编教职员招聘岗位表
(社会人员)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
体专业目录)
4.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员报考指南
5.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6.粤教毕〔2019〕3号文件
珠海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