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拟录用
各学科最低录用分数线:所有学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用。根据本人填报的学科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拟录用。
(五)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0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中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东阳中学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389703或86388062。
附表1:招聘条件及名额
附表2:报名表.doc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