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2019年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6月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名应聘者,全部安排(只能选择)在韶关专场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2要求)。除个别岗位另有要求外,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承诺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集中组团、专场招聘的方式开展,共分五个阶段工作。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和试教的方式进行。
㈠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先锋”、“韶关人社”、“韶关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jy.sg.gov.cn)、以及各县(市、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内知名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宣讲高校及主要辐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微信、微博、论坛、校内海报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招聘宣讲高校及主要辐射高校进行宣传,做好招聘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2.网上预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17:00止。报名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参照现场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指定邮箱:sgjygz2019@163.com,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自选招聘面试地点(地点详见附件1)。以国(境)外学历报名应聘者,全部安排(只能选择)在韶关学院专场面试。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如:张三/陕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单位+岗位)
3.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填写好的《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⑵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保证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本科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即2018、2019年的硕士研究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2019年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现场报名应聘者查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领取面试顺序号。
五、校园招聘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3日)
各高校校园现场考试采取面试(面谈)和回韶关学院试教(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占总成绩40%,试教(实操)占总成绩60%。面试(面谈)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㈠面谈流程:
1.网上报名人员:应聘者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自选招聘点:西安、兰州、武汉、广州、韶关等招聘高校现场面谈(附件1),应聘者到达现场后,由各单位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对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在报考单位展位中领取面试(面谈)顺序号。
2.现场报名人员:各单位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对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派发面试(面谈)顺序号。应聘者领取面试(面谈)号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等候,应聘者物品(含电子产品、手机等)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按照先后顺序进入到面试(面谈)室进行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分数公布。面试(面谈)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面谈)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3.签约:根据考生综合表现,通过面试(面谈)的人员均签订就业意向书,并邀请意向人选参加韶关学院专场招聘复试(试教或实操等),(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邀到韶关学院参加试教的,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内的300元/人、广东省外的600元/人,交通补助发放须提供个人工商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
㈡试教(实操)
在韶关学院专场招聘的复试(试教或实操等)的内容如下:
1.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试教)+案例分析为主,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应聘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岗位: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3.应聘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汽车运用于维修专业、数控专业、机电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实操和答辩,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时间为30分钟。考试地点设在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133号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一楼一体化课室。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以试教和实战(基本功)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5.应聘其他教师岗位: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6.应聘医学院会计岗位:以专业知识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7.应聘其它专技岗位(美术、音乐):专业技能展示(占70%)和试教(讲课,占30%)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其中,报考五中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为用一种或多种民族乐器演奏(乐器自备)和演唱;报考市一中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为钢琴(招聘单位提供);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为素描(绘画工具招聘单位提供)。
8.试教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如有变动,会具体电话通知到意向人选)
9.试教地点:先到韶关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集中。试教满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试教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试教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25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五、录用
㈠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㈠{C}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㈣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㈤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符合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要求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的优惠措施。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附件:1.韶关市教育系统组团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2020年丹霞英才”面试地点.zip
2.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0年丹霞英才需求岗位一览表.zip
韶关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