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一级教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与《报考信息表》上同版2寸照片2张。
(7)提供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8)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
如需递补,可按“六、体检(一)”原则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如需递补,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自愿协商或再次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九、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经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不利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doc
3.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