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教
①试教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10:30开始,参加试教者需于11月23日10:00前到达面试备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试教;
②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聘用;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试教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告与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feng.gov.cn/xfgov/tzgg/)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256005
监督电话:0751-2259236
附件:
1.新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新丰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