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等级运动员和个人业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带训经历证明材料;
(7)学术成就、各类荣誉的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数在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不到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综合评价和专项试教的形式进行考试。综合评价主要对其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以量化赋分形式进行评价,满分30分;专项试教主要对其带训项目进行试教考试,满分70分,合格分42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综合评价分数+专项试教分数”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项试教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考察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及考试成绩公告等信息将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73-82058801(南湖区教体局督导室),0573-82838339(南湖区人力社保局)。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