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说课、讲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考查应聘者的专业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招聘工作组择优确定选聘对象。聘用单位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现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中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五、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并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等情况。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6年及以上方可调动。
九、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安岳县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028-24533602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4520987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