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学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第三天在学校门口张贴公示及公共邮箱公示,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报考者可进入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共邮箱ycstsjyzx2017@126.com(密码:2017ycstsjyzx)查询。
六、面试
(一)面试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网站、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由所报岗位专业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不得少于7人,由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面试评委专家库中按专业分类抽取。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委托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指定机构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教育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本次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及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要求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学校公开发布的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51-3801573 18295087605
举报电话:0951-3801572 13995171738
附件:2019年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员额(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