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学地理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要求,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地理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招聘高明区中学地理学科教师1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现场报名、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要求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本次招聘在高明区内举行。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9届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2017年、2018年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9月17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7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7.具有高级中学地理教师资格证;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学地理教师职位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后择优录用。
1.招聘流程
(1)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是否进行面谈:如果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大于或等于6人,则需要进行面谈,面谈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4)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签订协议。
2.报名
报名需要考生现场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