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468—7873012
(2)报考人员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考核的办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并列者,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加试的形式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后通知。
如个别岗位出现符合报名人员过多,无法通过面试考核办法聘用的情况,由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确定
面试考核结束后,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位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统一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对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及统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免费住房等待遇。
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本实施方案由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