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按照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包括学科专业测试及答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35%+学科专业测试成绩×35%+答辩成绩×30%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需向招聘单位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综合能力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内的公告栏。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陆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政府和门头沟区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七)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69842664
附件: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岗位及条件(2019年应届生和社会人员).xlsx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