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如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3月11日9:00-3月13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考系统,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在报名系统未关闭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于2019年3月13日16: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后,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合格)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应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打印准考证公告,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成绩。
(1)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名网址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7.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近五年被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1、高学历者优先;2、高职称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体检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公示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工作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编办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筹备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八、纪律监督
(一)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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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