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携带:①《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后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②应届生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的个人简历;③“招聘对象条件”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应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非师范类2019届毕业生,如报名时尚未完全取得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以及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现场填写并签名)参加报名,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④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⑤报考面向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教师,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柯桥区或越城区2年(累计达4学期)及以上持证幼儿园任教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中,现在柯桥区、越城区持证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工作时间可计算至2018学年结束。
现场确认时须签订遵守公开招聘规则承诺书。
3.岗位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1个专业岗位(个别特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填报),考生在网上所报考的岗位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应聘人数低于1:3,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可调整到其他紧缺岗位,紧缺岗位应聘人数较少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根据山区及偏远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本次招聘设立山区及偏远学校特需岗位5名,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均可自愿报名或自愿选择兼报。
(二)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4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按30%计入总成绩);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职校专业课及实训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测试专业技能,其余的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幼儿教师加试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在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网另行公布),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按6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教的教师专业知识按30%、专业技能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各学科考试说明等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2.面试。根据笔试(含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学科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每科原始成绩必须在省定合格线以上,否则不得列为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岗位的考生,先按参加笔试成绩(平均每科原始成绩必须在省定合格线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再按上述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校级综合一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分;②“双一流”学校(专业)以及原“211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的加3分;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获全国技能大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③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幼儿教师者加1分;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⑤孤儿或低保户子女(有经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后提供的低保证)加2分。每项中的加分不重复计分,靠高计。①-④项附加分总分以3分为限。
附加分截止时间规定:各项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确认的最后日。附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最后总分。
(三)体检、考察与聘用
1.对象确定。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100分+面试50分+附加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原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再在报考(含兼报)山区及偏远等学校特需岗位的所有对象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方法同上)。所有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在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方式以审阅考生档案资料和就读学校了解为主,并将参加笔试与面试时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
4.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19年柯桥区新教师录用。2019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择岗分配,具体择岗学科与学校另行公布。新招录教师、分配在城区学校的教师,必须遵守《2016年绍兴市柯桥区教师调配工作意见》(绍柯教体人〔2016〕98号)文件规定的调动、支教规定。
(3)自主择岗分二批:第一批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录用对象,第二批其他录用考生(山区及偏远学校特需岗位单独择岗):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及学科岗位,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4)对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招聘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择岗时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报名参加小学或学前教育相应学科的考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
六、招聘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聘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区教体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畅。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招聘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实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和区人社局负责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以下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575-84126031,区教体局0575-84131531,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575-84122969、84562667。
联系电话:85686956、84126267、84126623、84126637,联系人:操老师、王老师、项老师、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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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