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分数各按50%计入总成绩。
2.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面试(含专业技能测
试)等分数计入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仍并列,则以笔试分数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七)体检
1.体检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为主,入围体检者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将本人档案(密封)转移至玉环市教育局405室。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yuhuan.gov.cn/yh014/)”以及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择岗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工作的若干意见》(玉教〔2012〕29号)的精神,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岗位分配方案于择岗前一周内公布在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上,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1.择岗、拟聘用公示无疑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变更户籍服务处所或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2.面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未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可纳入编外待聘管理,根据学校学科需求直接由教育局聘任为编外合同制教师。编外合同制教师实行一年一聘,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它规定
(一)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应聘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教师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内录入编制)。见习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已有在编工作经历的可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yuhuan.gov.cn/yh014/)”以及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的有关通知。
(五)应聘人员至少须在本市教育系统完成6年服务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717020 (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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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环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