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士研究生
学校提供校内建筑面积100㎡住房一套,或提供购房补贴32万元,用于在滁州市区购房。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学校可直聘至讲师岗位,其中特别优秀者,在三年内可享受副教授待遇。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岗位津贴800元/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按如下标准执行:
1.急需紧缺专业: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5万元。
2.紧缺专业:安家费1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3.一般专业: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四)行业企业骨干人才
以在编方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行业企业骨干人才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有关标准,均参照一般专业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执行。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行业企业骨干人才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有关标准,依博士专业紧缺程度执行。
(五)硕士研究生
符合省编办认定的滁州学院特需人才标准(见附件2)的硕士研究生(仅限专任教师),以在编方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其他硕士研究生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工资福利及晋职晋级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招聘时间
2019年招聘工作自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之日起启动。教师岗位考核测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应聘人员要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等报名材料提交至各用人单位,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请将简历投递至学生处邮箱。应聘材料要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
2.资格审查。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及岗位有关要求,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3.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试。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专家考核组,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如实践、试讲、面试等)形式进行。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列为拟聘人员。经考核和测试的拟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人事处。
接到通知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前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公示和协议签订。人事处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审定。学校会议研究通过后,拟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人事处办理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
5.体检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签订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合同前,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公布的2019年人才引进计划还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该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对领军人才、教授、博士研究生以及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人才招聘,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报经学校同意后,简化招聘实施程序。
3.专职辅导员考核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情况以校学生处、人事处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9000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8055
Email:rsczp@chzu.edu.cn
网址:www.c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