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西畴县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聘公告【154人】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扶贫必扶智”的重要指标精神,普及贫困山区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实现山村幼儿“幼有所育”。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山村幼儿园计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
项目总辅导员1名,幼教志愿者153名;具体招聘乡镇、人数详见《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共性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了解当地农村学前教育相关情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2)具备公益精神,认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念并愿意投身于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公平;
(3)善于思考,且有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创新意识,执教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能吃苦耐劳,不怕困难;
(5)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6)有幼教工作经历、艺术教学特长者优先;
(7)同等条件下,学历高、建档立卡户人员优先。
2.个性条件
项目总辅导员: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2)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4)具有2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
(5)能经常下乡调研,全职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幼教志愿者: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4)报考幼教志愿者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项目总辅导员
(1)根据项目需要,采集并上报相关信息;
(2)结合培训需求,协助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及落实;
(3)积累项目素材,按要求定期撰写项目简报及进度报告;
(4)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和各方沟通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5)完成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县教育局安排的其他项目工作。
2.幼教志愿者
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实施山村幼儿园项目的乡镇(街道)按教学计划为农村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教学服务。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县教育局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西畴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876—305800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前填写《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
(5)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由县教育局收执一份)提供一份给县教育局。
5.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教育股、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由教育局相关人员负责监督,现场报名一人审核一人。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需登记《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项目幼教志愿者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