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考核
由眉山市委党校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招聘公告,采取现场作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时间为1月下旬。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75分。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纪委监委和眉山市委党校机关纪委 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028)38444444
眉山市委党校机关纪委:(028)38197803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委党校办公室:(028)38197509
眉山市委党校值班室:(028)3819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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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19年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x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19年1月10日